北京進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2014-11-12 14:24:43 來源:http://www.nyjblyl.com/ 評論:0 點擊:
關于進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3年6月8日
關于進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運用市場手段深挖節能潛力,深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結合本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義
自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在國家政策引導和國際合作項目推動下,本市節能服務產業經過孕育發展,規模不斷壯大。截至目前,本市共有448家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國家備案,數量居全國首位,節能服務范圍已廣泛涉及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然而,與本市發展階段及能耗特點相適應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市場尚未有效形成,本地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數量有限,用能單位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積極性有待提高。節能服務產業仍然處于培育形成期,大多數企業規模不大,綜合實力不強,節能服務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氛圍仍需進一步規范促進。
隨著本市城鎮化步伐加快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能源消費仍將處于持續增長的階段,依靠工業領域“以退促降”的空間進一步縮小,全市節能工作已由“結構促降”轉向“內涵促降”,需要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深入挖掘“內涵促降”潛力。通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依托專業公司的集成服務,可以加快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充分發揮技術、管理與行為的協同作用,真正實現以降耗促發展,是本市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內在要求和確保完成節能目標的重要措施。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1.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首都新時期深入挖掘節能潛力的要求,以擴大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規模、激發市場活力、創新市場機制為根本,加強政策引導力度,進一步強化對各利益主體的統籌促進,進一步強化對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各領域的細化覆蓋,有效提升用能單位節能工作積極主動性,規范提升節能服務機構綜合服務能力,共同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2.發展目標。
到2015年,形成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加強能源節約的主要方式之一,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發展,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培育形成10家以上年收入過億元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和年收入達5億元以上的綜合性節能服務公司,帶動節能服務產業規模超過100億元。
三、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財政獎勵支持
1.提高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市級配套獎勵標準。
對符合中央財政獎勵政策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中央財政獎勵240元/噸標準煤的基礎上,提高市級財政配套獎勵力度。對工業領域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根據核定的年節能量,市級財政配套獎勵標準從260元/噸標準煤提高到360元/噸標準煤;對非工業領域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根據核定的年節能量,市級財政配套獎勵標準從260元/噸標準煤提高到560元/噸標準煤。
2.拓寬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市級獎勵范圍。
拓寬市級財政獎勵范圍,對工業領域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100噸—500噸(不含)標準煤,非工業領域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50噸—100噸(不含)標準煤的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根據核定的年節能量,市級財政獎勵資金給予360元/噸標準煤的支持。
3.試點開展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的市級財政獎勵。
對國家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單個項目核定年節能量在300噸標煤以上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本意見所稱的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是指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按合同約定能源管理外包費用,由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能源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節能改造,并負責管理用能單位整個能源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用能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能源費用。申請財政獎勵的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必須滿足本市計量器具配備要求,設有能源管控中心或納入北京市節能監控服務平臺,接受能耗實時監測。項目合同周期必須大于一個會計年度,財政獎勵資金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予以審核撥付,獎勵標準為360元/噸標準煤。
相關內容自該文件發布之日起實行,其他未盡事項繼續按照《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財經一〔2010〕2588號)規定執行。此外,為提升用能單位主動參與相關節能改造積極性,本市將出臺政策,參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標準對用能單位主導開展的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給予支持。
四、加強節能服務公司監督管理
1.實施備案公司動態管理制度。
修訂節能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報備管理,凡在北京市注冊、通過國家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須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并獲得政府財政獎勵資金一個月內(包括外地項目),到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報備。建立企業備案資格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年度績效掛鉤機制,對每年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數少于2個或項目實現的年節能量小于1000噸標準煤的企業,逐步取消備案資格。
2.完善節能服務公司名錄管理。
每年度開展優秀節能服務公司評選活動,綜合考慮實施項目節能效果、技術水平、信用評級和綜合實力等因素,建立北京市優秀節能服務公司名錄庫。納入名錄庫的優秀節能服務公司,給予典型案例推介、供需專場會對接等多方面支持。
3.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
根據本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實際特點,繼續拓展節能服務公司的審核備案范圍,支持地鐵、公交、供熱、民航、商場超市、賓館飯店等重點用能單位內部節能服務部門公司化運營。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開發、引進重大節能技術、裝備,實施具有重大示范引領及規模節能效益的項目。鼓勵節能服務公司聯合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展綜合性系統節能改造項目。
五、規范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服務
1.規范第三方節能量審核企業管理。
鼓勵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申請備案節能量審核機構。強化對節能量審核機構庫的動態管理力度,適時增補和清退節能量審核機構,具體辦法按照《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京發改〔2009〕2158號)有關規定執行。按年度對節能量審核機構進行工作質量與業績考核,并向社會公示。
2.規范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標準與程序。
研究制定工業、建筑、交通等分類審核方法學,加強節能量審核方法和程序的認定和管理,逐步建立統一的節能量計算與審核方法學,確保節能量審核工作的公允性。
3.規范第三方節能量審核經費管理。
建立獨立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費用支出管理機制,由市財政安排專項審核經費,用于支持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等工作。
六、激發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需求
1.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率先垂范作用。
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基礎能力建設,建立公共機構能源計量、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制定和實施公共機構能耗使用定額標準和用能支出標準。強化公共機構年度節能減排目標考核,下達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計劃。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后的部門預算按照《關于本市公共機構試點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財經一〔2011〕2616號)有關規定執行。
2.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約束。
全面落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制,加強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的監督考核。鼓勵用能單位開展用能測評,進行能源審計,提出節能改造項目需求。支持優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進行系統節能改造,并給與政策指導服務。建立用能單位誠信備案制度,對用能單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履約情況加強跟蹤管理。
3.加強合同能源管理細化指導。
選擇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典型用能系統,組織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編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典型案例集。加強各行業主管部門推進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組織力度,研究下達本領域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指標。加強對用能單位按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支持,加強精細化計量監測管理,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提供基礎條件。
七、共同營造良好市場發展環境
1.完善節能融資服務機制。
發揮財政獎勵資金的引導作用,面向資本市場,組織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推介。推動設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融
資、用戶誠信風險擔保、項目保險擔保等金融支持。推進金融機構運用節能收益權質押、能效融資、節能貸等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靈活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中介咨詢機構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專業評估服務。
2.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規范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財務運作,完善相關會計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地方各級稅務機
關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貫,制定本市稅收優惠政策的程序性規定和流程規范,做到依法征稅和依法監管。
3.提升社會認知度和認同感。
繼續加大力度普及節能服務產業和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知識和政策,宣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義和明顯成效,營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圍。示范推廣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和節能技術,發揮引導帶動作用。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推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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